鄂州職業大學經費支出報賬管理規定
為了進一步規范學校經費支出報賬行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特對學校經費支出報賬作如下規定。
一、經費支出項目
本規定所說的經費支出是指除人員經費之外的經費支出,包括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和專項經費支出。
1.日常公用經費支出是指學校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是年初學校按照相應的定額標準預算到各單位的工作與教學日常運轉經費,如日常公用支出、教學業務支出、學生工作支出、實習實訓支出等,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科目等(詳細說明見附件1)。
“三公經費”(含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因公出國出境費)原則上由學校辦公室統籌管理和使用,預算額度不得超過上年的預算數,其支出管理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新修訂的實施細則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實施辦法和學校的相關規定。
2.專項經費是根據學校工作需要特定或專項安排的工作業務經費,包括教學科研等項目支出、資產購置經費和基建工程(維修)經費等資本性支出。
3.專項經費由歸口職能部門根據工作職能與運轉需求編制,務必??顚S?。原則上,凡已納入年度預算安排且無須調整的,只需按規定程序安排執行與使用;未納入預算安排的不得使用。無預算但因特殊原因確需開支的,須先按相關規定辦理經費支出審批手續。專項經費由歸口職能部門管理與安排使用,納入學校經費支出統一核算。
二、經費支出報賬的審批權限、程序及管理責任
1.審批權限與程序:
審批金額 | 審批權限與程序 | 備注 |
3000元(不含)以下 | 院、部、處室、直屬單位負責人審簽。 | 基建工程單筆2萬元(含)以上的經費支出須經過審計程序。 |
10萬元(不含)以下 | 1、3000元—1萬元(不含):依次由單位負責人、分管校領導審簽; 2、1萬元—2萬元(不含):依次由單位負責人、分管校領導、計財處處長、分管財務校領導審簽; 3、2萬元—10萬元(不含):依次由單位負責人、分管校領導、計財處處長、分管財務校領導和校長審簽。 | |
10萬元—50萬元(不含) | 提交校長辦公會審議(不含日常水、電費支出)。 | 根據校長辦公會或黨委會精神,依據合同或相關規定,按2萬元(含)以上的經費支出審批權限與程序報賬。 |
50萬元(含)以上 | 提交黨委會審議。 |
2.經費支出原則:
⑴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經費支出堅持“事權和財權相結合、誰用錢誰負責”的原則。
⑵堅持“一事一報、先審后批”的原則。
⑶在集體領導、民主監督的基礎上,堅持實行與“審批權限與程序”相匹配的相關責任人審批制度。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單位財務工作的責任主體??蒲许椖控撠熑耸窃擁椖康呢熑沃黧w。
3.經費支出的歸口管理:
⑴黨建(含黨費)、組織、扶貧等經費歸口組織部管理,按相關規定,經組織部審核后,按審批權限和程序報賬。
⑵學生獎助學金、勤工助學、軍訓、迎新等經費歸口學工處管理,按相關規定,經學工處審核后,按審批權限和程序報賬。
⑶教學方面的專項經費歸口教務處管理,按相關規定,經教務處審核后,按審批權限和程序報賬。
⑷畢業、就業等經費歸口就業指導中心管理,按相關規定,經就業指導中心審核后,按審批權限和程序報賬。
⑸工會組織開展活動及發放職工福利等經費歸口工會管理,按相關規定,經工會審核后,按審批權限和程序報賬。
⑹科研經費支出歸口科技處管理,報賬按鄂州職業大學科研項目經費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執行。
⑺一卡通業務歸口網絡中心管理,學校計財處根據網絡中心提供的商戶流水每月向相關賬戶匯入代收代付款項。
⑻物品購置與協議采購歸口資產處采購和管理,按相關規定,經資產處審核后,按審批權限和程序報賬。
⑼修繕、綠化、基建工程等經費支出,按相關規定,經基建處審核后,按審批權限和程序報賬。
⑽大專招生經費歸口招辦管理,按上級及學校規定執行,經招辦審核后,按審批權限和程序報賬。繼教招生和中職招生經費,按相關規定,參照大專模式,分別經繼教學院和中職學院審核后,按審批權限和程序報賬。
⑾老干處開展工作經費支出,按相關規定,經老干處審核后,按審批權限和程序報賬。
⑿圖書、報刊及電子學習資源等經費歸口圖書館管理,按相關規定,經圖書館審核后,按審批權限和程序報賬。
⒀后勤集團經費支出由后勤集團制定實施細則,經學校同意后,按相關規定報賬。
⒁其他方面應歸口的經費由相應的歸口職能部門管理,按相關規定,經相應部門審核后,按審批權限和程序報賬。
4.經費支出的報賬依據:
所有的經費支出必須有依據(文件、規定、標準、會議決定等),相關依據作為報賬的必備條件。無任何依據的經費支出,計財處一律不得辦理報銷、入賬手續。
5.管理責任:
院、部、處室作為部門經費支出的責任主體,對本部門或歸口管理經費的支出行為負主要責任,包括預算編制與執行的差異,支出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支出票據的規范性,以及支出績效的評價結果等。
經費支出的當事人(經辦人)是經費支出行為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的第一責任人,須對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及其經濟內容的合法性負責,對經濟業務內容負有解釋責任,對隱瞞事實、弄虛作假的支出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單位報賬人員對預算支出的科目、支出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以及票據的規范性、完整性等負監督與管理責任。
計財處負責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財經紀律、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以及學校相關規定、決議等,監督各部門的預算執行,審核經費支出與預算科目、內容是否一致,審查報銷手續是否齊全、領導審批是否合規,檢查票據是否真實、合法、有效,正確進行會計處理與財務核算。
校長作為學校的法定代表人,統一領導學校的財務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分管或聯系校領導、分管財務的校領導代表校長對權限內的經費支出進行審簽,并承擔相應的領導與管理責任。
6.實行報賬員報賬制度。學校各類經費支出必須由校內各單位指定報賬員報賬;計財處原則上不接受非報賬員報賬;嚴格禁止供貨方或提供勞務方等校外人員直接報賬。
三、票據管理
1.經費支出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財經紀律、財政政策和財務管理制度規定,必須符合預算編制的管理要求,必須取得合法合規的支出票據,必須符合學校報銷的審批程序與財務規范要求。
2.經費支出的報銷憑證中一般包括原始發票(據)和報銷憑據兩類(含自制憑據和輔證材料)。
3.原始發票(據)必須是印制有稅務機關發票監制章的稅務發票(據)(火車、飛機、汽車、輪船及部分交通費票據除外),或者為印制有財政部門發票(據)監制章的財政票據,并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發票(據)內容須填寫完整,包括填制日期、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大小寫必須相符)等相關要素。發票(據)開具的是綜合項目(如辦公用品、印刷費、低值易耗品等)、勞務等科目的,必須附有明細清單,并加蓋開具單位印章。
4.報銷用自制憑據,如差旅費報銷單、借款單、專家課酬、勞務報酬等,必須使用學校統一印制(格式)的單據,并按要求規范填寫。
5.報銷用輔證材料附在原始發票(據)的后面。如:招待費須附公函、審批單、接待清單及菜單等;差旅費須附審批單等;會議費、培訓費、評審費須附通知、審批單、簽單表等;宣傳廣告費須附經濟合同、業務清單、宣傳頁面、網頁截圖等;勞務費用須附經濟合同、審批單、勞務明細清單等;新增資產配(購)置須附經濟合同、招投標資料、驗收入庫單等;低值易耗品購置須附明細清單等。
6.報銷憑證中的票(據)、憑證及輔證材料等要粘貼整齊、“一事一單”;經費報銷單填寫內容真實完整、大小寫金額相符,經辦人、審核(批)人等要素齊全。
7.報銷票據粘貼要求,見附件2。
四、票據審核和報賬監督管理
學校計財處是經費支出業務的監督管理部門,對經費支出票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規性、時效性等負審核和監督管理責任。經費支出報賬需審核的票據包括原始票據和附件票據。
1.原始票據規范要求
⑴內容齊全。原始票據應包括如下內容:憑證名稱,填制日期,填制票據的單位名稱及填制人姓名,接受票據單位名稱及單位稅務登記號碼,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等,經濟業務內容(或商品名稱)、數量、單價和金額等,大小寫金額必須相符。
⑵印章規范。外單位開具的發票或票據上須有稅務或財政部門的監制章和出票單位的有關印章(包括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收款專用章或結算專用章等),使用出票單位行政公章的發票不予報銷,開票單位與合同簽訂單位或按規定不需簽訂合同的實際提供服務單位不一致的不予報銷。
⑶真實合法。報賬人所持的原始票據必須真實、合法。會計人員有權不受理不真實、不合法、不完整的原始票據,有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票據予以退回或要求報賬人更正、補充。
⑷原始票據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有偽造、涂改、挖補、虛開等行為。內容記載有錯誤的,應由出具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還必須加蓋出具單位公章;金額記載有錯誤的,應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票據上更正。
⑸同一單位開具連號的原始票據,作為一次財務報賬業務進行處理,嚴禁分拆報賬;同一筆經濟業務的原始票據不得拆分報賬。
⑹原始票據遺失的報銷規定:票據遺失報賬人須提供對方單位加蓋有關印章(包括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收款專用章或結算專用章等)的票據存根或記賬聯復印件,寫明情況,經報賬簽字審批程序批準后可代報賬憑證,不能提供復印件的,不予報賬。
2.附件票據規范要求
⑴招待費報賬附件清單及要求,見附件3.1~附件3.3。
⑵差旅費報賬附件清單及要求,見附件4.1~附件4.4。
⑶物品購置報賬附件清單及要求,見附件5.1~附件5.2。
⑷修繕費、綠化費、基建工程、監理費等報賬附件清單及要求,見附件6.1-6.2。
⑸會議費、培訓費、評審費報賬附件清單及要求,見附件7.1~附件7.3。
⑹學生勤工助學、獎助學金報賬附件清單及要求,見附件8。
⑺協議采購報賬附件清單和要求,見附件9。
⑻報銷臨時用工酬金(包括臨時人員報酬、外聘老師課酬、專家講座費、評審費等各種人員報酬)時,須提供鄂州職業大學勞務費用發放審批單(見附近10),酬金由計財處直接劃至個人賬戶。簽訂人事代理合同的,用工酬金由人事代理機構按合同發放。
⑼招生經費(含繼教招生和中職招生)報銷:按相關規定,在學校預算和財務制度許可范圍內,憑票據實報銷。
⑽其他報銷事項,均須提供與報銷內容相關的審批、執行、驗收等附件資料。
五、經費使用及款項支付規定
1.2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可以使用現金支付,200元(含)以上的支出,應通過學校銀行轉賬、公務卡支付、手機移動支付等方式支付。
2.財務人員在支付報銷款項時,須按經辦人或報賬員提供的銀行賬號,通過轉賬支票或網上銀行支付,付款內容要填寫完整、齊全,不能留有空白;各類采購、基建、勞務等方面的支付,經辦人或報賬員所提供的銀行賬戶的收款人須與合同(協議)上的供應商(簽章)、發票開具單位一致,不一致的,財務人員應拒絕支付。經辦人或報賬員已使用公務卡或電子支付方式付款的,財務人員付款對象為公務卡或電子支付付款人。
3.借支規定
⑴教職員工因公借款,須填寫鄂州職業大學借款單(見附件11),并在用途欄中注明事由及資金支出范圍,經單位負責人、計財處領導、分管(聯系)校領導、分管財務校領導、校長審批簽字后方可辦理。嚴格控制借支額度,凡個人借支累計達到20000元(招生工作可適當放寬),停止借支。教職工除因生活困難等特殊情況且經分管財務校領導及學校主要領導審批外,因私不能借支。嚴格禁止對外出借資金。
⑵借款人在報賬時,計財處應先扣除借支金額后再辦理余額支付。借款人因個人原因在3個月內未報賬且未歸還借款的,計財處有權從借款人的薪酬中扣還,直到借款還清為止。招生人員借支在年度招生報賬結束后仍未還清的,計財處有權從借款人的薪酬中扣還。如確有正當理由,借款人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償還借款的,必須寫出書面說明,明確延期天數,由所在單位負責人簽字,并經分管(聯系)校領導、分管財務校領導及校長依次審核批準后,交計財處備案。
六、嚴明財經紀律、嚴格財務監管的規定
校紀委結合省委巡視調查整改意見,就嚴明財經紀律、切實增強規矩意識,對學校經費審批使用管理及財務報銷規定方面的工作作如下規定:
1.嚴明財經紀律、嚴格按照學校財務制度和規定程序報銷經費;
2.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經費報銷中不能有違反規定的進餐、煙酒、副食等費用;
3.嚴禁違反規定用不符合要求的自制憑證和白條報銷;
4.嚴禁用加班、補助等形式報銷各種費用;
5.嚴禁借用公款不按規定報賬,對于逾期未還款的,財務人員按規定從工資中扣除;
6.嚴格財務監督管理,要求財務人員對程序不到位、報賬不合格的事項及票據,堅決予以退回。
七、附則
1.各項經費支出原則上須在預算年度內報賬完畢。特殊情形必須經校領導(分管或聯系校領導、分管財務校領導及校長依次審簽)同意后,方可跨預算年度報賬。
2.各類經費在支出后應及時開具相應發票,非政府采購類經費支出在次月報賬完畢,政府采購類經費支出在每個季度末(具體為3月、6月、9月、12月下旬)報賬完畢,如遇寒暑假則順延報賬時間。
3.各經費支出報賬單位,必須為預算編制或歸口編制單位。比如:基建類經費支出由基建處歸口報賬、資產類經費支出由資產處歸口報賬等。
4.報賬人員在報賬前應自行查驗票據真偽,并將查驗結果作為報賬附件,無查驗結果附件的,計財處一律不予受理。
5.堅持及時審核、審批、報賬原則。計財處票據審核及報賬時間為每周一、三、五全天。其他時間不予審核和報賬。財務審核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手續完畢,會計人員須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報賬(因學校資金周轉困難導致不能及時報賬除外)。
6.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原《鄂州職業大學經費支出報賬管理暫行規定》(鄂大字〔2018〕4號)同時廢止,此前有文件與本辦法不一致的規定,以本辦法為準。
7.本規定由學校計財處負責解釋。